職場白領普遍遭遇的是“過勞傷”。上述調查顯示,48.6%的職場人表示自己壓力很大,72.5%的職場人表示工作壓力已經影響到了他們的生活,其中近六成懷疑自己有輕微抑郁癥狀。
2010年畢業(yè)于上海交大、現在一投資銀行工作的潘先生對本刊記者說,剛入職時幾乎無法承受巨大的壓力。他印象最深的場景是:“有時凌晨三四點辦公室還是‘燈火通明’,此時轉動脖子,往往會有‘咔嚓咔嚓’的聲音,甚至有人上廁所后就在廁所里睡著了。”
這種“超高壓”的環(huán)境對員工帶來更多的是精神層面的“損傷”。潘先生坦言:“由于平日工作繁忙,且存在很多不確定性,往日的朋友漸漸遠離,偶爾一天不加班也找不到朋友聚會,空下的時間反而手足無措。一旦有空,一邊想睡覺,一邊又擔心會有郵件和電話過來。”
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勞動法專家王全興說,當下中國城市尤其是一線城市的年輕白領,面臨兩大壓力:一是巨大的生活成本壓力。房價高昂,生活費用上漲,而收入較低,為了夢想只能“玩命地干”。二是嚴峻的就業(yè)壓力。大學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難,年輕白領為了保住難得的“飯碗”,面對老板的超時加班安排,也只得忍氣吞聲,被迫掠奪性使用自己的人力資源、透支自己的健康和生命。
“匆忙是當今80后的流行病!”在近期流行書《80后你慢慢來》中,作者在開篇中如此寫道。
關于“過勞死”的法律空白
“四大”等高端現代服務業(yè)企業(yè)是經濟的“晴雨表”。一定程度上說,快節(jié)奏的職場生活、滿負荷的工作狀態(tài)是整個經濟體“活力充沛”的表征。但每一個生命的逝去都是一個無法彌補的悲劇。
受訪專家認為,隨著國內不少地區(qū)現代服務業(yè)加速發(fā)展,服務經濟比重明顯提升,“四大”現象可能繼續(xù)存在。在“服務經濟”、“樓宇經濟”時代,如何保衛(wèi)職場白領的“幸福感”?
首先,職場人士自身應有理性的認知和調整。潘先生說,求職者尤其是大學畢業(yè)生應有合理的職業(yè)規(guī)劃,求職前首先要對行業(yè)、公司、職位有詳細了解,隨后分析自身的喜好、個性、身體健康條件、壓力承受能力等,比較兩者是否匹配后再作決定。普華永道的一位員工以“過來人”的身份在網絡日志里寫道:在負責任地工作的同時,也應該自愛,在被“深度剝削”時應懂得拒絕,如果從下到上每個人都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,企業(yè)的氛圍就會改變。
其次,應采取法律措施對“過勞”現象進行“糾偏”。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,勞動者每天的工作時間應不超過8小時,加班不超過3小時;每月的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;每周至少保證勞動者有一個完整的休息日。實行非標準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,則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,并嚴格按照批復執(zhí)行。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(guī)定的,即屬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。華東師范大學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呼吁,勞動監(jiān)察部門對違反《勞動法》行為的企業(yè)必須加以干預,不能由于企業(yè)能夠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而對其侵害員工權益的行為“睜一只眼閉一只眼”。
再次,應根據勞動市場出現的新情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(guī)。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董保華介紹,1994年,日本對“過勞死”開始法律干預,死者家屬首次通過司法途徑向用人單位索賠。2001年底,又對“過勞死”相關法規(guī)提出修改建議。比如,判斷雇員是否因工作過度而死亡時,過去只考察雇員死前一周的工作情況,新規(guī)定則考察在最后的2~6個月里雇員每月加班是否超過80小時,以此作為判斷“過勞死”的依據。
中國目前的工傷條例沒有針對“過勞死”的規(guī)定,只明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,因為突發(fā)疾病死亡的,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職工可以視同工傷。專家指出,相比而言,中國法律在保護勞工的休息權、加班權、報酬權和勞動條件等方面還需進一步細化、完善。
擺脫“過勞”,更需要自身的意識和調整。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顧駿說,許多人用自己的職業(yè)目標去規(guī)劃自己的人生目標,其實是本末倒置,忘記了自己到底應該追求什么,拼命工作是為了什么。還有一些白領用買奢侈品來犒勞自己辛苦加班,這更是一種不健康的心理,與其通過這種方式減壓,不如去親近大自然,不要總是把目光放在收入上。
提醒:現代職場節(jié)奏的加快,勞動法律的不完善,讓很多企業(yè)和公司鉆空子,剝削員工的權益,職場白領想要維權也許較容易,但是要提高整體幸福感,還任重道遠!